推动廉洁文化与基层治理互促融合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以清廉作为根本保障。近年来,党中央以清廉单元建设为抓手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与基层治理相结合,在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文件,不断丰富基层清廉建设的内涵与外延,并推动了基层治理效能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基层延伸,在严肃查处一些诸如基层“微腐败”、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的同时,也在不断重塑基层治理的文化、价值场域。廉洁文化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廉洁文化建设与基层治理在体系搭建、目标向度、实践逻辑等方面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廉洁文化建设与基层治理互促融合,能够更进一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对于制度创新、社会参与、监督机制的内在要求,已成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举措。
一、目标协同路径:制定融合发展的战略规划
廉洁文化建设和基层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战略同构性,推动廉洁文化与基层治理互促融合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多层次、多领域的深度嵌入融合。
首要任务就是在战略谋划上确立“双轮驱动”的指导思想,将廉洁文化视为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的内生变量而非外部约束,同时将治理实践作为廉洁文化培育的核心场域而非被动接受对象。通过坚持系统思维,树立正确认识,将廉洁文化与基层治理放在同一目标下相互关联、协同推进。
将廉洁文化建设深度嵌入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目标。在顶层设计上,将包含清廉文化建设在内的清廉单元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整体规划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将村务公开、“小微权力”监督和产业发展纳入其中。环境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等任务同步部署、同步考核,把清廉建设从“附加题”变为“必答题”,形成以清廉建设优化基层治理、以优化治理促进清廉建设的良性循环。
构建跨部门协同领导体系。以打破部门壁垒、整合主体力量为目标,构建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可以县区为单位,在县级层面建立廉洁文化建设与基层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统筹,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参与,承担政策整合、资源统筹、信息共享、联合督导等职能。通过统一目标、政策支持与机制保障,为持续推动廉洁文化与基层治理互促融合系统深化提供基础支撑。
二、制度嵌入路径:构建“防腐—增效”一体化的制度体系
推动廉洁文化与基层治理互促融合,应着眼于制度嵌入,构建“防腐—增效”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实现廉洁文化和基层治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完善制度设计,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场景。对当前廉洁文化建设和基层治理相关制度进行融合,一方面对廉洁文化建设和基层治理中的监督清单、风险清单进行动态修订精简,将廉洁文化建设和基层治理相关制度进行整合,突出资金管理、补贴发放、公章使用、家风建设等风险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上,让制度要求简洁易懂,提升执行效能。另一方面实现流程场景化,将制度文本简化为流程动图并广泛发布,使干部“照单操作”、群众“看图监督”,切实掌握监督关键节点。
将廉洁风险防控前移至治理决策起点,完善相应制度内容。首先建立重大事项廉洁风险联合评估机制,对于事关村、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都需要由村监督委员会、乡镇纪委以及相关专家进行廉洁风险评估,对评估合格的出具相关证明再进入决策流程;其次建立利益回避和主动申报机制,对于基层治理中低保评议、资产租赁等事项中涉及基层干部自身和亲属利益的,基层干部应当主动申报并备案,在决策环节回避表决;再者,建立过程性廉洁履约管理机制,对于基层治理中涉及第三方服务的,在合同签订中加入廉洁履约条款并建立“廉洁档案”,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诸如不请吃送礼、不偷工减料等作为“廉洁表现”纳入档案,作为后续对第三方款项支付、后续合作的重要依据。
完善制度救济,营造“干事且干净”的制度环境。当前基层治理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要实现廉洁文化和基层治理互促共进,在制度设计上还应当补充救济性内容,激励担当作为。可尝试在制度设计中加入容错纠错正面清单,重点对在推进治理创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应急突发事件处理中因客观因素导致的失误予以容错,既形成正向引导,又通过差异化、精细化辨别达到示范引领效果。
二、文化滋养路径:开展场景化、生活化的廉洁文化培育
在我国悠久历史中,各地传承积累的丰富的廉洁文化资源,是一笔宝贵的文化精神财富。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不能“悬在空中”,应当与地方传承积淀的廉洁文化资源相结合,开展场景化、生活化的廉洁文化培育,不断浸润滋养地方廉洁文化环境。
一方面,激活传统资源与现代转化。深入挖掘并提炼地方廉洁文化元素,从历史沉淀中汲取廉洁治理智慧。可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围绕群众感受强烈的、长期阻碍群众幸福感以及基层治理水平提升的堵点难点,如铺张浪费、生活矛盾等内容融入村、社区居民公约并固定下来,将廉洁文化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关联,推动抽象的廉洁文化元素向具象的行为约束转变,以“立规矩”推动廉洁文化与基层治理同步推进。同时,纵深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挖掘本地历史名人的廉洁家训、红色家风等文化资源并以书籍、读本等为载体广泛宣传,在此基础上,定期谋划举办“家风故事会”、评选“廉洁家庭”等文化宣传活动。将家风建设与党员教育、居民德育相结合,打造地方独特的“廉洁文化IP”。
另一方面,运用大众话语和新兴媒介拓展廉洁文化创新传播。改变以往廉洁文化建设生硬说教问题,鼓励基层党员干部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文艺创作为抓手,多创作“接地气”的廉洁文化产品,例如戏剧、歌曲、快板等,并在基层开展巡回演出,以文艺作品为载体,提升廉洁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同时,以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日为节点,定期谋划开展以廉洁文化建设为主题的群众性参与活动,如廉洁书画展、廉洁社区电影节等,使廉洁文化融入社区,成为社区文化生活的一部分。
三、主体激活路径:赋能多元主体参与共建共评
主体参与是廉洁文化和基层治理互促融合的根本,无论是廉洁文化建设还是基层治理,都需要以党员干部、社会组织、基层群众的多元参与为主体支撑、必须以主体激活为关键,充分调动基层治理主体广泛参与,赋能多元主体参与共建共评。
一方面,推动基层干部从“被约束者”向“引领者”转变。基层党员干部是工作开展的支柱,应当进一步在基层干部中树立正确认识,打破固化思维,围绕“廉洁治理能力”提升精准施策,激发更多基层干部参与活力。可实施分类精准能力培训,对年轻干部重点进行权力观、群众观等教育,“系好第一粒扣子”;对中年现任干部,则侧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以及群众工作方法等实操技能,结合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同时,建立“导师帮带”机制,选取经验丰富、作风硬朗的老干部或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与年轻干部“结对子”,在实际工作中传授治理经验和廉洁操守,让年轻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打造一支廉洁且富有活力的基层干部队伍。
另一方面,推动社会力量从“旁观者”向“协同者”转变。社会组织、乡贤、志愿者等是廉洁文化建设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补充力量。要重点发挥退休干部、企业家、退休教师、退伍军人等新乡贤的桥梁与教化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事务监督、矛盾调解、文化倡议等活动,并通过设立“乡贤议事厅”等形式,将这一模式加以固定,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再一方面,推动基层群众从“被动接受者”到“主动建设者”转变。以充分调动基层治理主体的广泛参与为根本性举措。应积极搭建群众参与平台。充分利用已有群众性协商形式,将廉洁文化相关内容纳入协商议程中,深入群众倾听他们对工作的看法与意见建议。同时,搭建群众能够便捷参与的社会性监督平台,欢迎群众就基层治理中的不正之风、不良风气等及时监督举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层党委、政府在推动廉洁问题、治理问题解决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邀请涉及的街道社区或乡村群众代表参与工作过程,并及时给予支持或建议,通过吸纳群众参与治理过程,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工作开展的制度性、规范性,也使基层党委、政府工作开展赢得更加广泛的群众信任与支持。
廉洁文化与基层治理在体系搭建、目标向度、实践逻辑等方面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廉洁文化与基层治理互促融合,实质上是文化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双向互动,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应当将二者融合作为未来工作发展重要方向,将廉洁文化视为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的内生变量,同时将治理实践作为廉洁文化培育的核心场域,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实践保障。
【作者:李中阳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研究所 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青年基本科研费项目《清廉建设与基层治理高效融合路径研究》(25E118)阶段性成果】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