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五年规划(计划)政治优势的“四个有利于”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6-04-07 09:29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个重要政治优势,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前瞻性把握战略问题,有利于保持事业连续性。” 习近平总书记以 “四个有利于” 重要论断,科学总结、系统凝练了我国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计划)所彰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标志着我们党对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新高度,为更好发挥五年规划制度优势、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

五年规划(计划)是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和实践载体。从规划(计划)编制实施的法定程序看,中国共产党作为五年规划(计划)编制实施的主导力量和根本保证,其领导地位得以制度化、法治化确立。从规划(计划)编制实施的价值导向和依靠力量看,五年规划(计划)为人民而规划(计划),聚众人之智而编制,依靠群众力量而有效实施,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筑牢党的领导群众基础的重要制度依托。从规划(计划)的运行机制看,五年规划(计划)是党主导宏观经济治理的核心资源统筹配置机制,通过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各类发展资源、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完善党领导经济的方式方法,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

(一)五年规划(计划)是实现党对国家发展全面领导的战略载体

五年规划(计划)由党中央牵头制定,贯穿党的创新理论和战略意图,体现了党对国家发展的全面领导。规划(计划)编制的发轫阶段,党中央成立起草组,开展专题调研与多轮意见征询,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政治局审议形成建议稿。在此基础上,召开中央全会决议形成“中共中央关于制定五年规划(计划)的建议”,确立了规划(计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战略任务,为规划(计划)提供政治方向,是五年规划(计划)编制的原始蓝本和根本遵循。依据党中央决议的规划(计划)建议,国务院牵头具体编制规划(计划)纲要草案并报党中央审定,形成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稿;全国人大经过分组讨论、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最终定稿,表决通过,使其具有法律效力,成为指导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五年规划(计划)编制的这一制度安排,推动党的战略意图系统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意志,是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的具体体现。

(二)五年规划(计划)是筑牢党的执政群众基础的重要制度依托

五年规划(计划)的编制过程,是汇集众智、反映民意、凝聚共识的过程,为党的领导筑牢了坚实的民意基础与社会认同。五年规划(计划)坚持问计于民、集思广益,通过座谈调研、公众建言等多种方式吸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这种“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统一”的实践,使五年规划(计划)精准回应群众诉求、汲取人民智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有效增进人民群众对规划的理解与支持,为党的领导筑牢坚实的民意基础与社会认同。五年规划(计划)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底色,将民生改善融入国家发展顶层设计。通过十四个五年规划(计划)的接续实施,我国从一穷二白走向繁荣富强,发展成果持续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根本上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五年规划(计划)是党领导宏观经济治理的核心资源统筹配置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长期发展规划既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五年规划(计划)作为党领导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资源统筹配置机制,有利于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统一,构建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完善党领导经济的方式方法。五年规划(计划)为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提供战略指引,明确国家发展方向与目标,规划(计划)中的重大工程项目释放巨量市场需求,竞争性领域的预期性指标传递明确政策信号,引导市场主体自主配置资源。另一方面,五年规划(计划)是“有为政府”的有力抓手。在民生福祉、绿色低碳、安全保障等公共领域,规划(计划)设定的约束性指标成为政府政绩考核的刚性目标。政府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统筹优化资源配置,精准界定并体现“有为政府”的责任边界,做到主动作为、积极有为。

二、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

五年规划(计划)筹谋国之大事,是“大事”的系统性载体,依托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推动资源向“大事”高效聚合,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与国家战略目标的有机统一。同时,五年规划(计划)推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通过共识凝聚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我国在不同阶段办成一件件大事、实现一个个发展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一)五年规划(计划)是“大事”的系统性载体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发展趋势。抓住主要矛盾才能科学研判发展走向、有效破解发展难题,更好促进国家发展。集中力量办大事,首先是立足不同历史时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破解要求,精准锚定需要集中力量办好的战略性“大事”。从这一逻辑出发,五年规划(计划)是聚焦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需要集中力量推进的一系列“大事”的核心载体。它对各类“大事”进行长远性谋划、整体性布局、系统性推进,实现“全国一盘棋”的统筹整合,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具有战略统领作用的“大事”的系统性载体。新中国规划史上的每一个五年规划(计划),均以集中力量解决各历史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为核心,通过办成一系列大事要事实现重点突破,进而带动国家发展整体跃升。

(二)五年规划(计划)是向“大事”聚焦的资源聚合机制

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关键是实现资源向“大事”聚焦的高效整合。五年规划(计划)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明确国家战略导向,破解资源配置中的利益壁垒、区域差距、领域失衡等问题,将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从分散领域、低效环节集中投向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大事”领域,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与国家战略目标的有机统一。重大项目是“大事”从战略蓝图转化为现实成果的实践载体与落地抓手,始终是五年规划(计划)的核心内容与关键支撑。依托“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资源配置原则,五年规划(计划)构建起政府统筹引导、市场高效配置、多元主体协同的资源聚合机制,以重大项目落地推动资金、人才、技术、土地等核心要素资源向“大事”精准集聚、高效配置。

(三)五年规划(计划)是办“大事”的共识凝聚机制

五年规划(计划)集众思汇众智,是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重要平台。在党中央领导下,五年规划(计划)编制广泛征求吸纳各部委、各地方、各领域专家学者、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基层群众等多元主体的意见建议,历经多轮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最终达成融合各方诉求的政策共识,实现国家意志、部门协同、地方需求与社会期盼、群众智慧、基层经验的有机统一。这一过程中,不同主体在参与中理解“需要集中力量优先办哪些大事”的价值共识,在协商中形成“怎样更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行动共识,明确各方在办“大事”中的责任边界与行动路径,推动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任务上凝聚最大公约数。五年规划(计划)以全链条的制度化参与为路径,汇聚办大事的多元智慧,夯实办大事的共识基础,为集中力量办大事提供坚实支撑。

三、有利于前瞻性把握战略问题

从“一五”计划开启我国工业化布局,到“十五五”规划衔接2035年远景目标,七十余年来,五年规划(计划)始终以前瞻性谋划引领发展、以战略性布局把握主动,在时代变迁与内外变局中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战略牵引、明晰实践路径。

(一)前瞻性布局是五年规划(计划)的鲜明特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具有客观规律性。在把握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人类能够通过集体的、自觉的主体选择,制定符合规律的发展规划,以前瞻布局引领社会发展方向,实现社会发展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五年规划(计划)的科学编制与实施,正是基于对世情国情党情的科学研判、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紧扣国家发展战略目标,对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重大原则、重点任务、实施路径等作出的系统性、前瞻性布局,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典型实践。预判未来、超前布局的前瞻性,是五年规划的鲜明特质。我国五年规划(计划)始终以发展的眼光精准研判人类发展大潮流、世界变化大格局、中国发展大趋势,以科学的前瞻性布局,实现顺势而为、主动作为。同时,前瞻性布局既把握发展机遇、主动塑造态势,更预判风险挑战、提前布局防控,筑牢发展安全屏障。简言之,五年规划(计划)是党和国家凭借前瞻性战略眼光,将长远发展诉求、核心发展机遇、潜在风险挑战转化为系统性行动方案的重要实践。其前瞻性布局是我国应对不确定性、赢得发展主动权的关键抓手,让我国发展在百年变局下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沿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既定方向稳步前进。

(二)战略性擘画是五年规划(计划)的本质要求

五年规划(计划)作为党治国理政的战略载体,战略性是其本质属性,体现为立足长远的战略定位、统揽全局的战略布局、引领发展的战略导向,是分析国家发展环境、描绘国家发展蓝图、引领国家发展方向、协调短期目标与长期愿景的顶层战略设计。在党的领导下,五年规划(计划)超越局部利益、短期利益的掣肘,以战略思维和全局视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着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国家发展进行长远战略性谋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党中央的建议主要是管大方向、定大战略的。”纵观我国五年规划(计划)的历史演进,其本质是一部立足国情、逐梦现代化的战略实践史。从“一五”计划伊始,每个时期的五年规划(计划)都紧扣特定历史阶段的战略任务,聚焦核心目标,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五年规划的战略任务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核心目标是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开。

四、有利于保持事业连续性

五年规划(计划)目标设定的锚定原则、资源跨周期滚动配置模式与政策跨届锁定机制,共同有效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的连续性,是我国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重要支撑。

(一)目标设定的锚定原则是保持事业连续性的坚实依托

五年规划(计划)的目标设定,将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使命、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与阶段目标有机结合,既以恒定的战略方向锚定现代化建设总航标,又以梯次推进的阶段任务实现长远目标的分步落地,实现长远目标的连续稳定性与阶段目标的梯次递进性相统一。党结合国家发展实际,将长远目标分解为五年周期的具体实操目标,成为连接远景目标与年度执行目标的关键环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五年规划(计划)作为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实践载体,其目标设定呈现出连续递进、梯次攀升的鲜明特征。一个个“台阶”铺展奠基,一个个五年阶段性目标次第实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接续向前、不断拓展。五年规划(计划)是通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阶梯,使民族复兴总目标一步步从愿景变为现实,集中彰显了一张蓝图绘到底的贯通性、一致性与连续性。

(二)资源跨周期滚动配置是保持事业连续性的关键抓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连续性的维系,离不开资源的持续精准投入。五年规划(计划)实施资源跨周期滚动配置,是保障事业发展连续性、稳定性的关键抓手。五年规划(计划)并非仅着眼于单一五年周期的短期治理,而是以五年为“滚动接力单元”,锚定长期战略目标持续配置资源。我国将科技创新、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作为长期性战略任务,坚持数十年战略目标一以贯之,以五年为实施单元跨周期滚动推进、接续发力。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属跨越多轮五年规划(计划)、持续投入建设的超级工程。通过接续实施多轮五年规划(计划),推动土地、资本、技术、劳动力、生态环境等关键要素的持续稳定集聚,以跨周期的制度安排保障重大战略工程落地见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连续性发展夯实资源保障基础。

(三)规划的长效保障机制是保持事业连续性的有效设计

我国五年规划(计划)与党和国家领导机构换届周期不同步的制度安排,是保障政策稳定性与事业连续性的长效机制。党和政府的换届在五年规划(计划)的中期完成,前后两届领导集体共同处于同一个五年规划(计划)实施周期内,形成“一届规划、两任政府接力”的实践格局。这种时间上的跨任期嵌套安排,形成政策的跨届锁定,本质上是一种制度性的“压舱石”。新一届领导集体在履职初期,因国家发展的核心战略目标与施政方略已由规划(计划)确定并形成刚性约束,其首要任务不是另起炉灶重新规划(计划),而是全面承接、精准落实上一届规划(计划),施政重点需围绕规划(计划)既定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展开,在前任领导集体奠定的框架下接续奋斗。这一机制避免了因领导人更替引发的政策反复,实现“换届不换方向、换人不换蓝图”的治理效能。

五年规划(计划)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构建起具有长远引领力与强大执行力的规划(计划)体制,集中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新时代新征程,必须继续科学编制、接续实施五年规划,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为世界各国探索高效能治理路径贡献中国智慧。

(作者:孔祥增,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主任)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