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6-04-08 10:10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党中央从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永续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黄河流域构成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是连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华北平原的生态廊道,拥有三江源、祁连山等多个国家公园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全面绿色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既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需要,也是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流域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黄河流域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绿色转型和生态保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一、深化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筑牢生态安全根基

强化大气污染与碳排放协同管控。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原材料和基础工业基地,高耗能、高排放产业集中。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有高度同源性,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区域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问题明显,流域煤炭开发、煤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动力不足,大气污染末端治理与源头碳减排又相对脱节,因此应以火电、钢铁、焦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为切入点,有计划、有层次地推进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与节能降碳改造协同实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应用以逐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统筹工业废气、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各要素综合协同治理,做到细颗粒物和臭氧减排协同管控,从源头切实控制污染物及碳排放。

推进水环境治理与碳汇提升的协同发展。黄河流域水资源先天不足,时空分布不均衡,供需矛盾突出,干支流部分河段水质不达标,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问题突出,且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保护、碳汇能力提升三者衔接不够紧密。因此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严格管控入河排污口,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再生水循环利用,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系统开展河湖缓冲带、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提高流域水体自净能力及水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真正让水环境质量改善与水生态碳汇提升相得益彰。

推进土壤污染管控与固碳增汇的协同实施。黄河流域部分区域工矿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尚有明显薄弱环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固碳增汇二者目前协同性不足,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过量施用既加剧面源污染,也增加温室气体排放。因此应从工矿污染、农业污染两个重点领域入手,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修复,严格控制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同时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处置诸多措施,系统推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模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及温室气体排放,切实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让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与农田固碳增汇真正协同发展。

二、激活协同增效内生动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优化结构布局,推进全面绿色转型。黄河流域存在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特点,上游地区以能源资源开采及初级加工为主,环境保护、降碳压力都较大,中下游地区传统产业占比高,新旧动能转换有较大空间,也存在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的隐忧。因此首先要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从流域不同区域资源禀赋、生态功能定位出发,制定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具体而言,上游地区以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为根本功能,宜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中下游地区依托产业基础、区位优势、人才集聚各种条件,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和技术升级,构建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风电、光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同时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全面推进节能降碳,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及碳排放,真正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共同发展。

强化创新引领,凝聚全民协同治理合力。黄河流域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核心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尚存在改进空间:区域间技术创新能力不均衡,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有待提高,公众参与减污降碳、生态保护的渠道不畅,协同治理的氛围尚未形成。要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研发投入,创新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有重点地突破污染治理与碳减排耦合技术、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技术、生态固碳增汇技术,主动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让先进适用技术在沿黄地区得到充分示范推广。更重要的是要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切实普及减污降碳知识,推广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宣传沿黄地区减污降碳及生态治理的成功案例和先进经验,唤起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各方共同参与热情,最后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全民参与的良性协同治理格局。

三、健全协同治理体系,提升生态安全制度保障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由于黄河流域九省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功能定位各不相同,目前跨区域、跨部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机制尚不健全,故而存在政策衔接不畅、目标冲突、监管脱节等诸多问题,不能很好地满足流域整体性、系统性治理的现实需要。因此应建立健全沿黄九省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联动机制,有目的、有计划地推进政策协同、规划协同、治理协同、执法协同,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安排,让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诸多目标相互统一。要充分发挥流域统筹协调机构的作用,厘清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中的职责分工,建设流域数字化信息共享平台,让数据监测、信息管理、技术资源真正互通共享,以切实解决区域分割、部门分治的治理难题。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强化金融和财税政策支持,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统一管控标准目标。由于黄河流域是一个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都具有极强的整体性,但是,目前部分区域减污降碳目标与流域整体定位不匹配,各规划之间衔接不充分,管控标准不统一,因而难以形成全流域治理合力。因此要从流域生态安全总体目标出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治理、协同增效为基本原则,统筹制定黄河流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规划及管控标准,厘清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据此确定各区域、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将减污降碳协同要求融入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之中,做到多规合一、目标一致,让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减污降碳行动彼此协调、互为补充,切实达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牢固构筑的总体目标。

健全监督考核体系。目前减污降碳协同考核体系尚不健全,部分地区存在重污染治理、轻碳减排,重末端管控、轻源头防控的种种倾向,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约束及激励机制都亟待完善。因此应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流域生态安全保障成效纳入沿黄地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中,配套完善监测、评估、考核、问责等各环节流程,建立科学合理、可量可测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指标体系,切实落实考核结果运用。同时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碳排放管控、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环保投入,强化实时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以生态保护补偿、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为抓手,激发市场主体减污降碳的内生动力。加强统筹协调、调度评估、监督管理和考核问责,增强协同治理效能,为黄河流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构筑起制度保障。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推进流域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抓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不但要以系统观念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切实解决流域结构性、根源性污染问题,还要明确政府、企业、社会各主体责任,形成强大合力。沿黄九省区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际成效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绘出美丽中国新画卷。

【作者:陈正洋,单位:郑州轻工业大学,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双碳”目标下河南省高耗能制造业转型升级》(2022BJJ109)阶段性研究成果】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