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河南“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18-01-17 16:47

  “互联网+农业”是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创新出现代农业新模式、新产品和新业态,其本质是“信息化+农业”,其目标是以“互联网+农业”驱动,努力打造“信息支撑、管理协同,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升级版。河南省作为全国第一农业大省和农业人口大省,“互联网+农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讨河南省“互联网+农业”健康发展的路径,取得了许多显著的成绩,但整体上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互联网+农业”顶层设计和农业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复合型技术人才缺乏;涉农电子商务发展所需的物流、金融等服务跟不上;“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依然薄弱等。

  推进“互联网+农业”健康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好政府的作用,协调各方力量,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体制。

  一、加强顶层设计,引领河南“互联网+农业”发展

  首先,全省上下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农业”的重大意义,将加快利用“互联网+”作为河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尽快开展针对“互联网+农业”的战略性研究。其次,制定“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互联网+农业”技术发展路线图,实现基础领域和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推进科学和工程领域的创新,从基础设施、专项应用和服务体系等方面入手,明确入手环节、支持重点、推进措施,用互联网思维方式,将互联网有机融入到现代农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对“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建设任务进行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形成全省统筹布局、部门协同推进、各市分类指导的“互联网+农业”发展新体系。

  二、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互联网+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工业时代的基础设施是“铁、公、机”,而在信息时代,“云、网、端”搭起了社会发展的“筋骨”。“云是云计算大数据,网就是互联网,端就是智能终端。推进“互联网+农业”需要相应的软硬件设施。一是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推进落实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促进城乡平衡发展,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消除农村“信息孤”岛。二是搭建公益性为主的农村流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农村信息化业务平台和服务中心,提高综合网络信息服务水平;同时,结合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战略任务,建立农业大数据研究与应用中心。三是加快研发和推广适合农民特征的低成本智能终端。

  三、大力培育新农人,为“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互联网+农业”是一种新的科技含量高的经济形态,真正落地、大力发展需要“新农人”来承担。一是,通过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等成为使用互联网技术的“新农人”,带动合作社成员、家庭农场主及普通农户掌握互联网技术,拥有互联网思维,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培养一批既懂互联网技术,又懂农业生产的复合型人才,为“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加强对农村居民“互联网+”知识和应用的培训,提高农业一般从业者的素质和水平,成为新“新农人”。如,以电子商务应用为突破口、通过在农村地区举办以网络购物或农产品交易等应用展示为主的互联网基础应用培训,进行系统引导和鼓励农民积极应用互联网工具,提高农民利用“互联网+”发展农业经济的素质。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互联网+农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财力投入是基础。首先,各级政府要建立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其发展后劲,各级政府可将财政支农资金、土地出让金等项目的一定比例投资“互联网+农业”发展上,实行专款专用。其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促进“互联网+农业”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互联网+农业”项目上。鼓励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对“互联网+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和融资方式,发展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创业投资形式,提供投融资服务。最后,对于非公益性的建设,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向受益的农民适当收取部分费用,促进“互联网+农业”发展资金来源的多样化。

  五、加强"互联网+农业”的立法规范“互联网+农业”的发展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互联网+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农业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农产品市场是个“柠檬市场”,会出现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存在着无穷的食品安全隐患。因此,要尽快进行对“互联网+农业”的立法工作,不断优化“互联网+农业”的发展环境。首先,制定农产品的生产、品质标准。农产品的生产、品质标准是规范生产,检验农产品质量的依据,也是甑别农产品品质的标尺。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产品的品质有很大的差异,需要分等分级。“互联网+农业”既可实现标准化生产,又可把产品品质的各种信息,发掘出来,传递给市场和消费者,有助抑制市场的逆向选择和生产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从而促进“互联网+农业”的健康发展。比如,为了净化电商环境,可以通过行业、产业管理和信息技术相融合、实行二维码等信息化可追溯等手段和方法,真正解决好农产品电商平台上的监管问题。其次,通过立法,确保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金融安全,保护“互联网+农业”创新的知识产权,促使"互联网+农业”健康发展。“严厉打击网络信息犯罪和金融犯罪,保护农民的信息安全、资金安全,也是规范“互联网+农业”环境的重要内容。”

  六、建立推动“互联网+农业”的组织机构,推进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关机构,为“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互联网+农业”作为各级政府行政长官的一项重要职责,将该项工作的成效作为衡量其工作绩效的重要尺度之一;其次,强化各项工作的有机衔接,促进“互联网+农业”的各项工作在目标任务、空间布局、政策措施等方面定位清晰、功能互补;最后,成立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公众代表等组成的督促检查小组,定期对“互联网+农业”发展进度、质量进行督查,认真研究和着力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陈家伍)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