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内在逻辑与当代价值
【内容提要】“人民主体”是理解唯物史观的重要线索。“工人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集中表达了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精髓。马克思在思想交锋和革命实践的双向互动中提出“真正的人民”创造历史的科学论断,奠定“人民主体”的理论基石。马克思从“历史事实”与“发展过程”相结合的视角深刻阐明历史的现实主体从“有教养的少数人”向“真正的人民”发展转变的基本条件,科学揭示“人民主体”实践生成的内在逻辑。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持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和实践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
【关键词】马克思 人民主体 真正的人民 自主活动 伟大社会革命
作者简介:周康林(1988-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郝立新(1960-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2)。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这条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随着历史活动深入发展而不断得到印证。近年来,理论界围绕“人民主体”展开广泛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理论界更多从“事实判断”或“价值判断”的角度论证“人民主体”的基本问题,鲜有从“历史过程”的视角深入考察“人民主体”实践生成的内在逻辑。“人民主体”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范畴,恩格斯曾“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可见,只有从“历史过程”的视角出发,才能真正领会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精髓和实践品格。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是相通的,从辩证历史过程论的视角深入考察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内在逻辑,既有助于我们在关于“人民主体”的理论研究中规避上述问题,拓展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空间和问题视阈,也有助于我们党在长期执政的历史方位上科学把握“人民主体”实践发展的基本规律,在持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进程中更好地保障人民主体地位。
01、马克思在思想交锋与革命实践的双向互动中奠定“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基石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人民主体”这一重要概念,但他们的整个思想体系始终都贯穿着厚重而鲜明的“人民主体”价值关怀和实践品格。“人民主体”是贯穿唯物史观的核心命题,马克思恩格斯曾用一句话高度概括“人民主体”的理论精髓,即“工人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在起草《共产党宣言》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当时已经十分坚决地认定”了实现共产主义的这条基本原则,并在批判唯心史观及“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始终捍卫这一基本立场。在唯物史观创立之前,唯心史观长期统治着人们的思想认识领域。马克思在清算以宗教史观和英雄史观为代表的唯心史观过程中创立了唯物史观,在阐发唯物史观的过程中确立“真正的人民”创造历史的群众史观,奠定了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基石。
首先,马克思深刻批判宗教史观的荒谬性,指出“宗教的解放”的非现实性。欧洲经过漫长的中世纪,宗教统治蔓延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科学与哲学沦为宗教的“婢女”,国家被深深地打上了宗教的烙印,人的关系转化成宗教的关系,“人”被宣布为“宗教的人”。蛰居于天国的上帝越是享有至高无上的威严与荣光,背负原罪的子民在尘世就生活得越发粗鄙卑微。人们只有通过虔诚的信仰与忏悔才能获得上帝的宽恕,才能获得灵魂的救赎,才能重新回到上帝治下的“天国”。虽然宗教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基督教禁欲主义的色彩,但它也使基督教更加世俗化和普遍化,究其本质,依然是以一种新的教义代替旧的教义。马克思认为:“路德战胜了虔信造成的奴役制,是因为他用信念造成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宗教世俗化并没有削弱宗教的统治,反而让“宗教的人”更加普遍化。马克思指出:“反宗教的批判的根据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就是说,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因而,“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马克思不仅批判“爱的宗教”的荒谬性,而且指明“宗教的解放”本身的非现实性。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扮演着麻痹肉体与灵魂的“鸦片”角色,它只会消磨与扭曲人民大众的主体意识,掩盖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的尖锐性。在马克思看来,能够在宗教改革中获得解放的只是有产者阶级,深受奴役和压迫的广大工人阶级根本不可能通过宗教改革而获得解放,工人阶级只有通过摧毁宗教殿堂的世俗基础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可见,通过“宗教的解放”来实现工人阶级的解放是不现实的,它只会给资产阶级压迫和奴役工人阶级披上合法性的外衣。
其次,马克思深刻揭露以“批判”及“批判的批判”为代表的英雄史观的狂妄、傲慢与偏见。社会历史不是在应验上帝的神秘启示中诞生的,而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不断生成发展的有机体。然而,阶级社会的统治者们为了确立自己的“天然”权威,往往需要编织或杜撰诸多带有神秘色彩的神话或传说以蒙蔽劳动人民,进而确立并维护阶级统治的合法性。统治阶级的领袖人物就成为诸神在尘世的代言人,诸神对尘世的统治就转化为权贵对劳动人民的统治。人们在阶级社会往往被划分为不同等级或阶级,即少数的、聪明的、有教养的统治阶级与多数的、愚笨的、缺乏教养的劳动人民,少数“有教养的聪明人”统治和奴役大多数劳动群众,进而僭越劳动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批判”或“批判的批判”作为统治阶级的御用文人,自认为其历史使命就是发现“永恒真理”,而劳动群众作为“批判”编撰历史的材料,其历史宿命就是严格按照“批判”发现的“永恒真理”来行事。马克思深刻揭露了“批判”的傲慢与狂妄,“批判的因素被排斥于群众之外,同样,群众的因素也被排斥于批判之外。所以批判认为自己并不是通过群众体现出来,而仅仅是通过一小撮杰出人物即鲍威尔先生及其门徒体现出来的”。“批判”认为工人群众是消极卑微、甘于堕落的历史因素,却把自身包装成积极能动、思想活跃的历史因素,一切社会进步都取决于“批判”的“自我意识”及其逻辑推演。这样一来,“正如上帝把自己的意志赋予自己的创造物——人一样,批判也把自己的意志赋予自己的创造物——命运。所以创造命运的批判也像上帝一样神通广大”。无论“批判”如何喧嚣,他们售卖的“天恩”只不过是脱离群众利益的精神废品。因为“当批判的天恩最后降临于群众的时候,中选者所失去的自然不是自己的愚蠢,而是自己愚蠢这种意识”。正如恩格斯所言:“批判的批判什么都没有创造,工人才创造一切,甚至就以他们的精神创造来说,也会使得整个批判感到羞愧。”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并不是受到“天恩”启示的某些先知或哲学家,而是狂妄傲慢的“批判”或“批判的批判”用以编撰历史的材料——群众。可见,在工人阶级谋求解放的过程中并不需要“批判”或“批判的批判”等先知或哲学家来充当“救世主”,工人阶级只有依靠自己及其革命政党进行持续不断的斗争才能夺取全面胜利。
最后,马克思确立“真正的人民”创造历史的群众史观。马克思恩格斯在揭露唯心史观的荒谬性过程中逐步完成了“两个转变”,也实现了历史观的问题转向,即确立“现实的人”这个“新唯物主义”的基本前提。马克思指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穷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他看来,“现实的人”并不是特指“有教养的”有产者阶级及其御用文人,而是泛指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人民大众”。在资本主义社会,“人民大众”即无产阶级,“这个阶级构成了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随着革命实践的深入发展,马克思进一步提出“真正的人民”拓展“人民大众”的阶级外延,他指出,“真正的人民即无产者、小农和城市贫民”。根据革命形势的新变化,恩格斯晚年也对“真正的人民”这一范畴进行了内涵扩展,他强调,要在具有扎实本领的大学生队伍中培养出敢于担当的“脑力劳动无产阶级”,积极引导他们“在即将来临的革命中同自己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兄弟在一个队伍里肩并肩地发挥重要作用”。需要指出的是,“真正的人民”这一范畴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阶级内涵,近现代以来,工人阶级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真正的人民”中代表着历史前进方向的中坚力量。因而,工人阶级的解放运动具有彻底性,它内在包含了“真正的人民”的整体解放。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群众史观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我们不应该笼统地将它理解为“现实的人”创造历史,其本意应该是“真正的人民”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创造历史并享有历史创造者的尊严和荣光。可见,“人民主体”实际上就是“真正的人民”的集体意志与联合行动,它具有阶级性、先进性、时代性,是代表人类历史前进方向的联合力量。
02、马克思从“历史事实”与“发展过程”相结合的视角科学揭示“人民主体”实践生成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恩格斯在思想论战和革命实践的双向互动中为“人民主体”思想奠定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石,但他们并没有止步于“真正的人民”创造历史这一基本的“事实判断”。在他们看来,只有把“历史事实”纳入“发展过程”之中加以考察,才能得出“确切的结论”。因为“不结合这些事实和过程去加以阐明,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人民主体”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人类历史深入发展不断生成和印证的,只有将它纳入人类历史发展的辩证过程论视角加以考察,才能科学把握其实践发展的基本规律。马克思曾说:“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马克思从“现实的人”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前提出发,继续追溯“群众队伍”中不断激增的“行动着的群众”及其发展规律,在探索历史创造过程的奥秘中科学揭示“人民主体”实践生成的内在逻辑。
首先,物质生产是“真正的人民”参与历史活动的基本方式。马克思认为,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因而,历史的现实主体从“有教养的少数人”向“真正的人民”发展转变的根本原因不应该到“批判”或“批判的批判”的纯粹思想观念的逻辑推演中去寻求解答,而应该到“真正的人民”的物质生产方式与社会交往方式的变革之中去寻找答案。“真正的人民”及其社会关系是在生产劳动中发展起来的,并随着物质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断发展。马克思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历史阶段,由于自然形成的分工和局限性的社会交往,劳动人民往往被束缚在狭小的地域范围内,他们自身的才能及社会关系也是片面而单一的,这就从客观上阻碍劳动人民结成持久而稳定的行动联合体。处于蒙昧状态的劳苦大众固然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他们往往缺乏历史的主体意识与自觉,不能真正享有历史创造者的荣光和尊严,作为少数人的统治阶级则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以及竖立其上的宗法制度、政治秩序、意识形态等)而独占历史荣光,进而僭越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只有进入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自然形成的分工被社会化大分工所扬弃、局限性的交往被社会普遍交往所取代、消灭阶级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自然共同体”和“虚假的共同体”才能逐步被“真正的共同体”所扬弃,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真正的人民”的社会关系才会表现出现实的丰富性。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被历史迷雾所掩盖和遮蔽的“真正的人民”才能重现多彩的光芒,才能全面发展自己的“自由个性”,进而超越“阶级的个人”而发展成为“有个性的个人”,社会生活才会全面彰显“人民主体”的历史光辉。
其次,“真正的人民”通过“自主活动”创造自己的历史。英雄史观与宗教史观的共同特点是贬低从事现实生产活动的劳动群众,认为那些从事粗鄙劳动的工人阶级都是历史活动中的消极被动因素,只有以哲学家为代表的“批判”或“批判的批判”才是创造历史的积极因素。在“批判”看来,工人阶级虽然作为现实的多数人,但他们是愚钝的、呆板的,缺乏历史的主体精神,只能被历史宿命的盲目必然性所支配,充当“批判们”用以编撰历史的工具。马克思认为,在前资本主义时代,“生存于一定关系中的一定的个人独力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以及与这种物质生活有关的东西,因而这些条件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而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创造出来的”。马克思所说的“自主活动”有三层含义,其一,物质生产活动是“真正的人民”的历史活动,不是“批判们”逻辑推演的结果;其二,“真正的人民”不是根据某种神秘的“启示”或“指令”来创造自己的历史,而是基于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创造自己的历史;其三,“自主活动”既是创造物质生活需要的手段,又蕴含着“真正的人民”表现自我、实现个性自由的价值追求。“真正的人民”在创造历史的“自主活动”中表现出具有时代特征的能动性、创造性、预见性、自为性、目的性,概括起来就是主体性。马克思并不像无政府主义者那样将“自主活动”推崇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真正的人民”总是在既定的时代条件下通过“自主活动”创造自己的历史,而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自己的历史。因为“各个人的自主活动受到有局限性的生产工具和有局限性的交往的束缚,他们所占有的是这种有局限性的生产工具,因此他们只是达到了新的局限性”。在资本主义社会,被剥夺了生产资料的工人阶级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受雇于资产阶级,站在机器旁边从事高频的、繁重的、碎片的、呆板的、机械的体力劳动。长此以往,工人阶级的主体性就会在这种普遍的“异化劳动”中消磨殆尽。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真正的人民”的“劳动向自主活动的转化”才会真正实现,“自主活动才同物质活动一致起来,而这又是同各个人向完全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
再次,“真正的人民”在相互交错的“自主活动”中创造社会历史。个人历史与社会历史是同时创造的。个人历史是作为有机整体的社会历史的构成元素,但社会历史并不是全部个人历史的简单正向叠加,社会历史的创造过程远比个人历史的创造过程复杂得多。“真正的人民”在社会生产实践中创造个人历史,也在日益扩大的社会交往中创造社会历史。随着劳动分工不断精细化,人们的物质生产必然会逐步告别“独力”的形态,越发表现出“合力”的时代特征。其实,即使在相对封闭的古代社会,人们看似进行“独力”的生产(比如一个铁匠或木匠的生产劳动),但也是在特定历史环境所决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独力”生产,而不是与世隔绝、全然“独力”的生产。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依附关系逐渐被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所取代,工人阶级就越发通过“集体力”的形式创造社会历史。由于工人阶级是在资本的支配下进行分工协作,而不是在他们的自愿联合下进行分工协作,因而,他们共同创造出来的“集体力”最终表现为统治和奴役他们的一种异己力量。随着工人阶级的主体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普遍提高,他们“自主活动”的内容和边界就会在更加宽广的时空内出现交叉重叠,社会历史就越发表现为众多“自主活动”相互交错、博弈、牵制而形成的社会合力。正如恩格斯所言:“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社会历史合力是“真正的人民”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结成的,它的形成过程充满着各个阶级相互博弈的“张力”,凝聚历史合力的过程也是克服主体间的“张力”的过程。在阶级社会,“真正的人民”与统治阶级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真正的人民”内部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冲突。恩格斯提出的“历史合力”思想表明,社会历史是各个阶级的整体意志与利益动机相互博弈、相互影响、共同作用的实践结晶,既包括物质生产与社会交往,也包括政治、文化、宗教,甚至战争等非生产因素的交往活动,但归根到底是“真正的人民”的物质生产实践起着决定性作用。在马克思看来,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社会交往并不是“自由个性”的交往,而是阶级的交往,这种阶级交往表现为阶级斗争,而“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可以说,“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真正的人民”的阶级大联合的基本形式,是“人民主体”的整体意志在政治层面上的集中表达。“无产阶级专政”并不是人类历史的终结或终点,“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恩格斯阐发的“历史合力”思想生动形象地勾勒出社会历史创造过程的基本图景,它既捍卫了唯物史观的根本立场,又通过批判片面的“经济决定论”拓展了唯物史观的理论空间和问题视野,进一步揭示了“人民主体”作为一种先进性、有方向性的联合力量的实践生成逻辑。
最后,世界历史性的普遍交往是“真正的人民”迈向“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必要条件。迄今为止,“现实的人”出于维护“共同利益”的需要,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结成不同层级的共同体。不论是自然共同体、虚假的共同体,还是真正的共同体,都是“现实的人”赖以存续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因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需要指出的是,自然共同体与虚假的共同体的开放性和包容性都存在一定的边界,都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历史局限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新需要的产生,生活在其中的“行动者的群众”不可避免地会跟共同体所代表的“共同利益”发生矛盾,一旦这种矛盾发展到不可调和的程度,原有的共同体就必然会因内部张力或外部压力而面临解体或重构,“群众队伍”的交往边界就在共同体的解体或重构过程中不断扩大。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迈向世界历史的过程就是各个不同层级的共同体不断打破封闭自守状态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真正的人民”不断扩大自主空间、拓展交往边界的过程。马克思指出:“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球扩张逐渐打破各民族彼此隔绝、封闭自守的状态,资产阶级在野蛮的殖民掠夺与疯狂的贸易竞争中开辟了世界市场,使得现代意义上的“世界普遍交往”逐步建立起来。因而,“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相互往来和各方面的相互依赖所代替了”。资产阶级争相在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开工设厂,在那里造就作为“世界历史性存在”的现代无产阶级,这就为被压迫民族的解放事业埋下了革命的火种。资产阶级在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统治,从客观上讲,“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资产阶级在开创世界市场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冲击殖民地或者半殖民地国家的社会结构,促使落后民族卷入现代工业文明,与整个世界逐步建立起“普遍交往”。马克思曾说:“普遍交往,一方面,可以产生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现象(普遍竞争),使每一个民族都依赖于其他民族的变革;最后,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个人的命运总是与共同体的兴衰荣辱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进程中,单个被压迫民族的觉醒往往与整个世界民族解放运动交相呼应。因而,人类解放是各个人的历史活动,也是民族性的历史活动,还是世界历史性的活动。正如马克思敏锐洞察到的那样,“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当然,马克思并不是在道义层面为资产阶级开创和主导的世界普遍交往秩序“唱赞歌”,而是站在“新唯物主义”的立场上科学阐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全球扩张为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创造的有利条件。构成世界历史的合力始终处在矛盾运动中,它在表现形态上经历着由简单到复杂的辩证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正是“真正的人民”在世界历史性的普遍交往中迈向“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必要条件。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世界历史进程才会全面彰显“人民主体”的实践精神与历史光辉。
03、在持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坚持和实践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既是革命理论家,又是革命实践家,他们创立的理论肩负着科学解释世界与正确改造世界的双重使命。“人民主体”并不是任何思想流派、任何政党都普遍坚持和信奉的实践原则,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中的一个特殊命题,它为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真正的人民”持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确立了根本的价值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真正的人民”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创造历史的“人民主体”原则是贯穿唯物史观的基本线索,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领导人民持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和实践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
第一,在持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坚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坚守的初心与使命。在社会主义革命实践中,马克思主义政党与人民群众始终是利益高度一致的“命运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毫无疑问,这句话既深刻揭示了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与“过去的一切运动”的本质区别,也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革命事业提供了根本的价值遵循。作为“绝大多数人”的无产阶级既是革命运动的实践主体,又是革命运动的利益主体和价值主体。马克思指出:“工人阶级的解放应该由工人阶级自己去争取。”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但这绝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它需要经过一系列社会革命才能逐步实现。“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革命的无产阶级只有从内部产生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力量,使整个阶级从“自在阶级”上升为“自为阶级”,使本阶级的革命运动转化成一种“独立的运动”,才不会继续依附于资产阶级而充当“炮灰”。“无产阶级在反对有产阶级联合力量的斗争中,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不同的、相对立的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在马克思看来,共产党人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领导者,“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只有深深植根于工人阶级,切实为广大劳动人民谋利益,才能赢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戴,进而与“真正的人民”一道开创前所未有的历史功绩。列宁指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不是一个党所能实施的。只有千百万人学会亲自做这件事的时候,他们才能实施社会主义。”列宁逝世后,“苏共”逐步背离了“人民主体”的实践原则与价值追求,最终抛弃共产主义的革命理想,背叛“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初心与使命,在历史和人民的双重选择中走向“亡党亡国”,这无疑从反面深刻印证了共产党人与劳动人民的“命运共同体”关系。98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过程中,坚定不移地践行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始终发挥着“时代先锋”与“民族脊梁”的历史作用,带领中国人民在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中不断谱写民族复兴的壮丽史诗,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与增进“真正的人民”的幸福荣光始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革命理想高于天”“不要丧失了革命精神”等,就是“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一以贯之地推进下去。因为这场“伟大社会革命”一旦停滞,利益固化的藩篱就会越扎越密,形成利益固化的“高墙”,人民群众就会处于各种利益“围城”的封锁之中,很难发挥历史主体的首创精神,很难通过“自主活动”获得人生出彩的机会。因而,新时代持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就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内在要求,而坚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始终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真正的人民”持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政治底色。
第二,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确立“人民至上”的价值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不断超越执政历史周期率的根本选择。政权是革命斗争的核心问题。马克思曾说:“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工人阶级的民主不是藐视一切权威的无政府主义,它隐含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内容。马克思曾对“巴黎公社革命”作出高度评价,“公社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和工作。它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与“过去的一切运动”相比,“这是使工人阶级作为唯一具有社会首创能力的阶级得到公开承认的第一次革命”。“巴黎公社革命”虽然在反革命势力的反扑与联合围剿中变成“历史的现实”,但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实践精神是永存的,它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俄国“十月革命”使社会主义由理论变成现实,也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治国理政的新探索。中国共产党在学习借鉴“苏共”治国理政经验的过程中,结合中国自身的阶级构成状况,不断推陈出新,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语境下发展成“人民民主专政”。早在1945年,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提出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问题时就曾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需要指出的是,毛泽东毕生所追求的“民主”,是“真正的人民”的“民主”,而不是“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民主”,它蕴藏着“人民民主专政”的实际内容。毛泽东曾将人民大众比作“上帝”,这就为中国共产党确立了“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立场,也确立了“人民主体”的“中心地位”,党的一切工作都要贯穿“人民至上”的实践价值。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身居多高的职位,都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新时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原则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人民至上”绝不是空泛的政治口号,它深刻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它的价值精髓是在不断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的过程中显现出来的。习近平还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只有站在世界历史发展的高度,站在时代发展难题的前沿,坚持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姿态解决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面临的主要问题,适时推动新问题代替旧问题,引领新矛盾取代旧矛盾,全体中国人民才能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共创共享民族伟大复兴的荣光与幸福。
第三,在应对重大风险与挑战中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主体”走向全面胜利须臾不可偏离的根本方向。“人民主体”这一重要命题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离开社会主义的各种保障机制,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就无从谈起。社会主义作为扬弃资本主义的新事物,它的发展前途是光明的,但发展过程是曲折的,难免会遇到各种重大风险与考验。中国共产党在带领“真正的人民”应对重大风险与挑战的过程中,明确“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就显得尤为重要。
马克思曾深刻揭露资本主义的统治奥秘,“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殖”。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工人阶级看似获得了“劳动自由”的权利,实际上,他们虽然不从属于某个固定的资本家,但依然受到整个资本家阶级的支配和奴役,依然处于残酷的被剥削地位。因而,“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俄国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废除私有制,使劳动人民摆脱了资本的全面奴役。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凭借社会主义的体制优势,粉碎了国内外反动势力的疯狂围攻,捍卫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果实。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法西斯迅速席卷欧洲,欧洲战场上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节节败退,唯有社会主义的苏联抵挡住德国法西斯的疯狂进攻,并扭转整个战局,为人类战胜法西斯主义创立了不朽的功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纷纷学习借鉴甚至照搬照抄“苏联模式”,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效明显,但“苏联模式”的积弊日益成为社会主义阵营的“通病”,这就使得“苏联模式”暴露出“僵化固化”的内在危机。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应对重大风险考验中放弃社会主义道路,从封闭僵化的老路转向改旗易帜的邪路,其结果并不是资产阶级所标榜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普世价值”,它们大多遭受了国家分裂、发展停滞、民族冲突等现实境遇。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应该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中吸取教训,重新审视和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心。恩格斯曾说:“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特性是在社会主义的内在规定中显现的,不能脱离社会主义的内在规定来探讨这种变化和改革,不能脱离公有制占支配地位的经济基础来谈变化和改革,也不能离开无产阶级专政来搞改革开放,否则,就会迷失前进方向,掉进灾难的深渊。正如邓小平所言:“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工人阶级遭受剥削和奴役的万恶之源,这仿佛给人一种误判,即废除了私有制的社会主义就不存在社会矛盾,就不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实际上,它是以社会主义的新问题新矛盾代替资本主义的老问题旧矛盾。尤其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面临的问题往往会更多更复杂,保障人民主体地位与发扬人民首创精神的历史任务也具有长期性。社会主义社会面临的问题是扬弃了资本主义社会深层弊病的问题,是“真正的人民”推翻资本的全面统治和奴役之后面临的新问题。
焦点不在于社会主义社会存不存在矛盾和问题,而在于如何看待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只能通过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才能得到逐步解决,寄希望于“改旗易帜的邪路”或“封闭僵化的老路”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矛盾。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永远记住,我们所进行的一切完善和改进,都是在既定方向上的继续前进,而不是改变方向,更不是要丢掉我们党、国家、人民安身立命的根本。”这个“既定方向”不是封闭僵化的老路,更不是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还指出:“党要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最根本的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真正的人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全面发展需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会面临社会主义自身发展的内在矛盾,也会面临来自资本主义世界的外部压力和挑战。我们党只有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沿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既定方向”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才能带领“真正的人民”在应对各种重大风险与考验中不断走向新的胜利。
第四,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性锻造”是凝聚和引领“人民主体”的根本保障。“人民主体”作为一种联合力量不是自然生成的,它需要通过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进行组织整合,才能形成持久而强大的实践伟力。“人民主体”具有结构变动性,但它的结构变动不是杂乱无序的。“人民主体”结构变动的动力不是“自我意识”的逻辑推演,而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表现形式。在不同的时代,“真正的人民”这一范畴包含了不同的阶级,但它的主体构成始终都是劳动人民。随着生产工具不断革新,劳动领域不断拓展,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的形式就会不断发生变化,劳动群众也会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而出现分化,进而形成新生社会阶层。改革开放40余年,中国人民展现出前所未有的首创精神,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新的从业人员形成新的利益群体,与以往相比,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革。
中国共产党作为“人民主体”的核心,需要适时根据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组织架构。在一些新生社会阶层中,党的领导和基层组织曾出现不同程度的“空场”或“缺位”现象,一些敌对势力(比如邪教组织、黑社会组织、传销组织等)趁机登场,蛊惑人心,破坏社会公序良俗,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社会阶层结构变化必然伴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适时扩大基层党组织在新生社会阶层中的覆盖面,无疑有助于我们党在社会变革中更好地组织整合新生社会阶层。当然,扩大党在新生社会阶层中的代表性是有原则的,这就要求我们党自觉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观,深入开展国情调研,及时把握社会阶层结构变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新生社会阶层的劳动业态和劳动性质进行科学界定,只有从事合法劳动的新生社会阶层才能成为我们党的统战对象。在社会利益结构变革中,影响党的先进性、破坏党的纯洁性的各种社会因素也会潜滋暗长,这势必对党加强“革命性锻造”提出许多新的时代要求。习近平强调:“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建的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并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这些无疑都是我们党应对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现实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强化领导权的现实举措。打铁必须自身硬。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中国共产党只有不断加强自身的“革命性锻造”,强化“四个意识”,提高党的组织凝聚力,适时在新生社会阶层中建立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始终将“真正的人民”凝聚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明确的积极的纲领”之下,不断汇聚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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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