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来源:学习时报
时间:2020-04-16 08:3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除了重申要提高土地、劳动力、资本与技术等传统要素的配置效率外,还将数据作为全新主体纳入到要素市场体系之中,反映了对生产要素认知的重大跃升。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与核心资产。一方面,除了具有高流动性特征,数据要素还彰显出了供应的长期无限性、边际成本递减与规模报酬递增等优势,围绕海量数据的分析处理而产生的“计算力”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生产要素的数据化成为主流,土地、资本、劳动力以及技术等传统要素都可以折叠成数据要素,市场要素流动也可集中表现为数据要素的流动,数据对经济的重要赋能就体现为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透过微观层面的更直观效用能进一步看出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强大价值禀赋。数据无处不在并且可以穿越时空与产业边界,制造业可以在最短的市场空间获取充分的要素资源,收获泛在生产的商业效果;及时响应用户消费数据,制造企业能够及时展开精确的定向设计与生产,连同泛在制造一起,企业的生产组织体系嬗变得更加柔性灵巧。对于服务企业而言,同样可以像制造业那样实现对数据的精准抓获与开发,无缝对接用户需求,实现市场细分与产品精制,甚至催生出新的业态。当然,与智能工厂铿锵并行的还有数字政府、智慧社区以及智慧城市,整个微观组织活动已经不可离开数据要素而独立展开。因此,通过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我国便可实现线上超大规模数据和线下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叠加,推动“人口红利”与“成本红利”升级转换为能量聚变的“数据红利”与“创新红利”。
  打破顽强存在于政府间、部门间、行业间以及企业间的数据要素壁垒是实现数据要素高效流动的深度变革之举。破除各种“数据孤岛”,有必要进行全国性的数据资产清查,建立国家数据资产目录和清单,各级政府在组织管理层面可以考虑成立数据管理综合部门,统筹推进数据要素配置。如同《意见》所强调,首先须推进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制定出台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并持续进行动态更新;研究建立促进企业登记、交通运输、气象等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还要建立起社会化数据统一获取、归集和合作机制,探索建立面向互联网头部企业的数据目录备案机制,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化数据平台化对接。由此不仅形成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体系,还建立起“政—政”数据共享、“政—企”数据开放、“企—企”数据互通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
  当然,数据流动并不是为了流动而流动,最终目的是要形成“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个人有益”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提升与放大数据要素的价值,也就是《意见》所表达出的方向指引。一方面培育出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另一方面构建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新场景。作为以上方向支持,首先必须加快数字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其次要简化数据市场准入机制,以修订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现有法律规制为契机,降低数据领域新技术新业务和创业型企业的准入门槛,采用正面引导清单和负面禁止清单的结合方式,简化、规范数据业务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再次就是优化数据要素流通环境,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完善数据应用的合规监管。(张锐)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