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战略深度看:以规制创新提升开放能级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2-03-22 09:26

  □赵建吉

  对标对接国际贸易和投资通行规则,构建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开放政策制度体系,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内涵

  制度型开放是相对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而言的,主要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规范透明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从范围上看,不仅包括传统的进出口贸易制度、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外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也包括新兴的数字贸易、跨境研发合作等新兴跨境经贸合作的相关管理制度。

  从战略方向上看,它要求积极参与全球经贸规则的制定和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推动形成符合时代特征和发展需要的国际多边体制。

  从战略路径上看,要求与国际通行规则,特别是发达经济体的国际高标准规则进行对标对表,但这种对标对表不是简单地照搬,而是创造性地学习和修正,加快国内的制度、规则与国际通行规则或先进标准接轨。

  其核心是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尤其是国际高标准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规则。

  特征

  制度型开放,是更为深入的境内开放。因为无论是制度的输出还是输入,都意味着国内制度安排要能够实现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调、相一致,从而将开放边界从简单的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边境措施,拓展到了国内规则体系等制度的开放。

  是更加重视规则导向性和法治性的开放。是更为系统和全面的开放。

  是贸易投资更便利和更公平的开放。是更为重视开放制度输出的开放。

  相关链接

  RCEP

  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8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举行,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CPTPP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涵盖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新西兰、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和秘鲁11国,于2018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对促进亚太区域的商品、服务及技术、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和经济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为重要的是,CPTPP开放标准高、覆盖范围广、边境后议题多,充分体现了“自由、公平、包容”的开放原则。在贸易投资规则上体现高度自由化、便利化,在国内规制上体现高度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公平竞争环境,在开放标准上体现对发展中经济体的包容性,在组织成员发展上体现多边开放原则,因此是具有世界影响力、能够引领未来国际经贸规则创新变革趋势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

  2021年9月,我国正式提交申请加入CPTPP。


  路径

  1加速制度创新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集成化改革。进一步推动企业从注册到注销的全链条、集成化、系统化改革,加快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创新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清单所列事项措施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不断提升市场准入透明度和便捷性。

  进一步完善投资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清理、修改、废止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规定等。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内除禁止类或限制类的外资企业准入,持续优化备案管理与信息报告制度。深化投资项目从选址、核准(备案)、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的审批全流程改革、格式化审批,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对开发区内的工业和现代物流业等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

  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继续优化通关一体化流程,持续高质量推进海关“提前申报”和“两步申报”,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申报制度,巩固压缩货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成效,提升企业应用率和改革获得感。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为申报人提供进出口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税费支付、贸易许可和原产地证书申领等全流程电子化服务,推广跨境电商、贸易融资、信用保险、出口退税、智慧物流等地方特色应用。在进一步提升通关环节与流程一体化水平基础上,统筹协调海关跨业务领域一体化改革,重点推动关区跨现场的协同治理与发展。

  2创建高标准经贸规则

  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积极参与跨境电商国际规则研究制定,完善跨境电商信息系统建设、通关监管、金融、物流、财税、外汇等制度,研究制定符合跨境电商发展的国际通用规则,争取列入国际贸易谈判内容。积极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认证和监管等双边、多边合作,推动建立全球跨境电商标准体系。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服务体系,加强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正面监管,完善跨境电商质量安全监控和质量追溯体系,复制推广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模式。完善跨境电商配套税汇制度,加强与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国家有关部委对接,将我省跨境电商B2B监管试点税收制度纳入制度型开放具体举措,明确增值税、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征收、收结汇等配套支持政策,在河南先行先试。

  围绕RCEP等双多边协定开展制度创新。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倒逼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探索试验。做好规则对接,对照RCEP等协定条款,完善管理机制和流程,尽快清理纠正与国际规则不符的规定和做法,做好地方法律与国际规则的有序对接。落实服务贸易开放承诺,推动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制造业研发、管理咨询、养老服务、专业设计等服务领域开放承诺落地。

  探索服务贸易创新举措。跟进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出台,推动服务贸易管理模式变革。探索分层次逐步取消或放宽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建立资金跨境自由流动管理制度,支持服务贸易企业积极选择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加快推进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

  3优化营商环境

  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加快建立便捷高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依法依规持续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合并实施一批行政权力事项。深入推进一章通批、证照合一、一照多址、一证通用、税收分成等举措,探索开展“无证明”试点,全面推行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制,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坚持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并重。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不再实行审批、备案管理,实行“非禁即入”。坚决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商业标志权益、商业秘密、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地方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知识产权执法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营造诚实守约的信用环境。加强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认真履约和兑现。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通过“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共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各联合惩戒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增强公众诚信意识,通过开展专题座谈会、成果展、征信宣传进企业进社区等多种形式活动,加强诚信文化的宣传普及,提高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宣传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名家观点

  张宇燕(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

  新发展格局下的开放,制度因素的作用在显著上升。在经济领域,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保障产权与契约,降低合作的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制度型开放,是实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础,也是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改革与完善的内在要求。要实现制度型开放,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扩大增量,创建或增添新的国际规则、制度;二是用好存量,即最大化已有规则和制度的潜能。

  对河南而言,用好存量或许更加重要。中央目前已经出台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外商投资法》、负面清单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等。当前对地方更重要的是,怎么把这些存量尽快细化为地方规章制度,让它们落地落实。至于怎么检验是否落实到位?我们可以找一个观察角度——找当地涉外经济纠纷案件来看,观察它们是否体现司法公正和有效执行,是否体现出是市场真正在主导资源配置。

  他山之石

  已有开放平台:制度创新的先行者

  □张进才

  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必须建立与国际规制相耦合、适应全球经济治理变革趋势,可预期、稳定、透明、简洁的制度安排,使各开放主体进入我省的资源获得便利、交易成本低、利益得到保障。“制度型开放”涉及方方面面,但以下几点是参照沿海开放先进地区,在“制度型开放”中实现有效供给应该侧重把握的。

  一、充分发挥已有开放平台的作用。我省已建立起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为引领,航空港实验区、各类开发区、保税区为支撑,专业性市场贸易采购试点、跨境电商示范、加工贸易承接转移、对外投资示范园区及多种类功能性口岸为依托的开放平台。它们处在开放的最前沿,不仅有良好的开放基础及条件,也培育了一大批熟悉经济、开放工作的人才队伍。它们是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的先头兵。这些平台不仅要担起我省建设开放强省的重任,而且也应该是积极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在开放制度(体制、机制)创新上不断实现新突破的先行者。从沿海地区的经验来看,创新、人才平台建设,发展离、在岸贸易,金融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及商事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制度变革,多是在已有的开放平台先行实践并进行压力测试。

  二、大力促进投资贸易低成本、便利化。从国际经贸规制变动趋势看,虽然过程曲折,但一直走的是投资贸易越来越便捷、税费成本越来越低、壁垒越来越少的路子。最终形成了成熟的投资贸易规制,其方向就是投资规则更公平、更透明、投资贸易更方便、更安全。我们要成为开放强省,也应顺势而为,再造“制度型开放”新优势。使在我省发展的外来企业、外贸、外经业务更加便捷和低成本。为此我们应该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委托代理制”“互联网十政务”“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次办结”“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多证合一”等改革。应该在海关监管、外汇管制、海外筹资、环保评价、土地供给、税收抵退、产权保护、司法高效、产品原产地认证等方面推出更大力度改革。我们要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应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更精准、鼓励类引资的正面清单,把国民待遇、正面清单与我们要实施的产业培育的“链长制”结合起来。

  三、全面融入国家开放大局。我国已是世界最大贸易大国、引资大国、对外投资大国、外汇储备大国,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我们要从开放大省向开放强省迈进,必积极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了解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充分利用国家搭建的平台资源(如金砖国家银行、亚投行、人民币互换机制、中非基金等)。

  四、坚持立体型开放。从沿海开放先进地区的实践来看,他们在开放制度设计及引导上,一直坚持的是立体、均衡式的开放,既坚持引,也注重出。我们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多注重引、对外投资重视不够;重视出口、对进口不够重视;重视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不够重视。这就造成了开放的不平衡。从制度性开放的前瞻性发展来考量,开放必须是全方位的开放,必须充分发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作用,坚持国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唯此才能实现开放强省、强产业、强企业的目标。像我省的千亿级规模企业、税收大户的双汇、洛钼、建业等都是充分利用海外上市、双向投资的典范。再比如进入我省的巨人型企业富士康、金龙鱼,同样都是进出口、引资大户。我省的郑煤机、安图生物通过海外上市或引入外资股东、并购海外优质产业,从而实现了产业升级、资本扩张。所以,我们在培育高能级产业、跨国型公司中,一定要坚持立体型思维,鼓励优势企业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到海外上市、发行债券、引入战投,鼓励企业返程投资、带入优质产业。这都要求我们在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中,做好制度设计、制度供给和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省商业经济研究所)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