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4)②:河南省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编者按
2024年1月9日,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主持编撰的《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在郑州发布。《报告》内容涉及民生建设、人口发展、社会治理、舆情应对、乡村发展、社会保障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增进民生福祉为主线,全面梳理了当前河南社会发展的形势特点、热点难点及问题挑战,并对2024年河南省主动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对策建议。为放大智库声音,增进民生福祉水平、促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河南建设,大河网学术中原对报告摘要刊发,敬请关注。
今日刊发《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4)②:河南省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一、河南省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从数量来看,河南省社会组织呈现出较为快速的增长趋势。2013年年底至2023年9月,河南省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数量由23577家增至50760家,增长率高达115%。其中,社会团体由10896家增至14290家,增长31%;民办非企业单位由12583家增至36319家,增长率高达189%;基金会由98家增至151家,增长率达54%。从质量来看,河南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质量优于数量的发展原则,通过改革制度、扶持培育、加强管理监督等方式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使社会组织在志愿服务、社会捐赠、清廉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更有活力。一是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44项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为社会组织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社会组织行政审批服务,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实行社会组织网上年检,解决社会组织“来回多次跑”问题。二是有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2016年出台《河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目前,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自身活力得到极大激发。
监管执法不断强化,社会组织领域潜在风险得到化解。一是开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专项行动,对存在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分别给予相应措施,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提出整改方案。二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对未经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登记而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仍用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打击整治。三是开展全省范围内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情况的抽查检查工作,实施“五个一批”措施,将降费减负政策落到了实处。
功能发挥日渐突出,服务社会成效显著。一是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河南省社会组织积极开展产业扶贫、组织脱贫技术培训、提供教育医疗服务、开展消费帮扶,助力河南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发挥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河南省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乡村振兴实践,譬如组织河南省物流协会等71家社会组织与嵩县、台前、卢氏和淅川四个县结对子,开展帮扶活动,助力乡村建设与发展。三是积极担当发展公益事业。河南省社会组织通过募集公益资金、凝聚众多志愿者参与活动等方式,助力公益事业发展。
二、河南省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
自身建设不力,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一是经费不足。大部分社会组织的运作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但能够获得政府扶持的社会组织数量不多且金额也不大,再加上获得企业捐赠数额有限、社会公众捐赠并未常态化等,社会组织缺乏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二是专业人才短缺。社会组织管理人员中高学历、具有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的人才缺乏,专职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不高,社会组织普遍面临着专业人才匮乏的困境。三是自身特色不突出。大多数社会组织对自身未来发展的定位不清晰,未形成自身特色与风格,社会组织之间存在雷同现象。
内部治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其一,制度设计不完善。部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制度不健全,在人事任免、内部议事、财务管理等方面尚未建立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组织的日常运行及活动开展缺乏操作指引。其二,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社会组织虽然制定了内部治理制度,但在执行上存在一定偏离,没有真正用制度来管人管事。其三,保障和激励机制不足。物质激励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参与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动力,精神激励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以及参与内部治理的意愿。
外部监督力量薄弱,内部监管缺位。从社会组织的外部监管来看,相关行政部门现有机构编制及人员偏少,难以应对社会组织的大幅增长,监管、评估难免存在不到位之处;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意识不强,对社会组织的情况了解有限;新闻媒体对社会组织的舆论关注不够。从社会组织的内部监管来看,部分社会组织内部监管没有可进行的制度参照,内部监管难以实现;部分社会组织权力集中于某个人获某几个人身上,日常运转又不透明,内部监管受到一定限制;还有一些社会组织内设的监事缺乏专业知识和能力,同时其任职又受理事长的任免,监督作用无法发挥。
公众认同感不高,参与意识薄弱。一方面,社会组织及其活动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认知度普遍不高,对社会组织的内涵、服务内容、功能、存在状态等方面知之甚少。另一方面,部分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相关规定进行运作,在项目运作、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方面十分混乱,致使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持续下降,公众对社会组织持有不信任的心态。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公众参与社会组织的自发、自愿性意识不强,参与意识薄弱,热情不高。
三、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一是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向社会筹集资金,动员和鼓励企业捐赠,激发社会公众的善心,促使形成常态化慈善捐赠。二是委托相关机构就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财务管理、日常运营等方面开展培训,并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提升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能力。三是鼓励社会组织结合本地本组织实际情况,聚焦社会公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公共服务需求,设计和培育有自身特色的服务项目。
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一要建立健全组织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内部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运营管理。二要建立社会组织内部激励机制,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给予物质保障,对内部治理规范的社会组织及表现优异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给予表彰。三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合规管理体系,要求社会组织按照合规要求进行运营,并且对合规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监督。
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从外部监督机制来讲,不仅要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社会组织进行智能动态监管,而且要大力培育社会公众监督、媒体监督的责任意识,还要高度重视社会公众及媒体的投诉信息,及时作出相应处理。从内部监督机制来讲,要制定、完善内部监管设计,成立社会组织内部监督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及其行使监督权力的方式和程序,并推动实现内部信息公开,方便本组织成员对该组织进行监督。
提升公众的认同感与信任度,吸引公众积极参与。一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向社会各界展示社会组织的内涵、类别、功能、服务内容等,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熟悉社会组织。二是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并努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用实际行动赢得公众的认同和信任。三是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公益氛围,激发公众的公益热情度和志愿服务精神。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转变治理理念,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在提供多样服务、监督政府治理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不仅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为社会组织表达自身及民众利益诉求提供渠道,还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资政建言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三是通过加大政府面向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力度、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建设发展社会事业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大作用”。
(作者: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邓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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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