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3)⑥:生育政策调整背景下河南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研究
编者按
2023年1月6日,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主持编撰的《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在郑州发布。《报告》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主题,对现代化河南建设新征程中的民生建设、人口问题、社会治理、乡村发展、社会保障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解读,提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对策建议,是研究河南省情民情的重要平台。为放大智库声音,推动现代化河南建设,大河网学术中原对报告摘要刊发,敬请关注。
今日刊发《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3)⑥:生育政策调整背景下河南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研究》
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特别是三孩生育政策的出台,婴幼儿托育服务也逐渐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话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为此,本研究拟对生育政策调整背景下河南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进行研究,希望能更好地推进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
2020年,河南省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大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培育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主体,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等。2022年,河南省发布《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相关措施与生育政策的衔接。根据这一方案,计划于2025年实现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截至2022年5月,河南省从事托育服务的机构统计4000多家,共提供托位数19万个。通过备案的机构609家,位居全国前7位,建成市级示范机构101家。河南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发展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下呈现出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生育政策调整背景下河南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现实需求
三孩生育时代的到来使得社会化托育服务需求扩大,为此,本课题组于2022年4月至6月在河南省开展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广泛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对河南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现实需求进行分析。
(一)托育服务内容的多样化需求
调查显示,被调查的家长对于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早期教育启蒙、生活习惯培养的需求分布高达77.21%、76.19%、84.01%,显示出对托育服务内容的多样化需求。
(二)对托育服务项目的多变性需求
在本次调查中,以不同时长的托育服务项目为例,被调查的家长选择全日托服务占比70.59%,半日托服务占比20.59%,夜间托服务占比2.94%,周末托和假期托服务均占比8.82%,计时托服务占比5.88%,显示出对托育服务项目的多变性需求。
(三)对托育服务机构的质量需求
调查显示,婴幼儿群体的特殊性使得家长对托育服务的质量要求更加严格,对托育机构的规范化程度、专业性水平、环境卫生、设施质量、员工素质、服务理念等细节皆有明确要求。
(四)对托育服务机构的安全性需求
调查显示,对于父母来说,对托育服务机构的安全需求排在所有需求的首位。这些安全性需求集中在:预防婴幼儿的窒息风险;预防跌倒风险;防烫伤、防溺水、防中毒;婴幼儿异物伤害预防;交通伤害预防等。
(五)对于托育服务机构的信用需求
一家具有良好信用的托育机构更容易获得家长的信任。调查显示,对家长而言,公办托育机构更容易获得信任,有82.65%的家长表示希望孩子在公办托育机构。
(六)对于托育服务的经济性需求
调查显示,若托育机构的托育服务收费超出家庭可负担能力,大多数家庭就不会选择这样的托育机构。因此适当降低托育服务的价格有助于满足家庭对于托育服务的经济性需求。
二、生育政策调整背景下河南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在生育政策调整背景下,河南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发展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如下。
(一)服务持续供给难
服务持续供给难主要表现在公办性托育服务供给资源不足和市场性托育服务供给资源不足等方面。河南省公办性质的托育机构占比很低,企事业单位和村社集体化主办的托儿所占比更低。企事业单位开办托育机构用地困难等问题也未得到解决。政府购买等“合作办学”的形式未有效展开,公办托育服务供给不足。托育市场的庞大需求以及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的相关政策,在不断刺激社会资本的参与。但是许多私立机构在发展前期存在投入资金保守、机构规模小、发展水平低等问题。此外,社会化托育的普遍认知还未形成,私立机构的市场支持率较低。
(二)托育水平提高难
托育水平提高难主要表现在专业托育人才不足和托育服务质量欠佳等方面。调查显示,在托育人才方面,一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不能满足该阶段婴幼儿的照护需求。对于从业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以及对在职员工的监管等方面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不能保证专业人才的供给质量。在服务质量方面,目前,托育机构的服务项目不够灵活,提供的婴幼儿托育服务项目在服务时长、照护类型等方面较为单一,不能满足家长的需求。托育机构提供的服务以“育”为主、“教”次之的服务内容也影响了托育服务的整体质量。
(三)制度建设规划难
制度建设规划难主要表现在法律规范与行业标准暂未明晰和整体规划协同发展较难实现等方面。在托育服务的制度建设上,河南省在婴幼儿托育服务方面还未形成统一完善的法律规范与行业准则,托育行业的质量受到影响。当前,河南省托育服务面临的协同发展问题主要表现在:省内区域间协同和不同性质托育机构间协同。河南省托育机构的区间差异主要根源于省内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导致托育服务的专业性相差较大,从而拉低了整体服务水平。面对普惠性托育、市场性托育、社区托育和事业单位托育等多种性质与形式的托育服务,如何实现协同发展是当下的困境之一。
三、生育政策调整背景下河南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路径探索
为了推动河南省婴幼儿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路径探索。
(一)政府提供政策保障
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是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关键。首先,为了满足托育服务发展的需求,政府要明确自身责任,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规章,对托育行业进行有效管理,促进托育产业健康发展。其次,政府要以人为本,立足于托育发展的实际,科学规划托育市场。如按照孩子的年龄,设立托育机构的管理体系。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机构,政府应给予税收优惠和法律保护;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实现机构的综合管理等。最后,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全面发展需要政府、社会、家庭三方的共同监管,政府要发挥积极的监管作用。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行业规范,使托育机构进入快速、规范的发展阶段。
(二)发展多元化服务模式
托育服务的相关主体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积极探索优质的多元化的服务模式。首先,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结合幼儿园情况拓展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其次,发挥社区服务功能。鼓励社区开办托育服务中心,集中社区内公共资源,满足本辖区内托育需求,发展非营利性的托育机构。最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办婴幼儿托育服务中心。
(三)提高托育服务专业化水平
托育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程度直接影响着专业服务水平,提高婴幼儿托育服务专业化水平势在必行。一方面,高校应积极培育相关专业人才,鼓励省内职业、师范类本科院校积极开展与婴幼儿照护相关的专业,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应加强员工管理和技能培训,努力建立一支具有良好品德、爱心和专业素质的服务队伍。
总之,在生育政策调整背景下,需要从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发展多元服务模式、提高专业化水平等方面合力助推河南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以助力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
(内容提供: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3)课题组,作者:蒋美华,郑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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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