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高地座谈会
聚焦省十次党代会
我们爱学习

    科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发表时间:2017-02-10 00:00 内容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三个一批人”为重点,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实施“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机制,让更多进城农民能够安居乐业、融入城市。这为我省城镇化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维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

      国内外城镇化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重生产轻生活、重管理轻服务、先污染后治理、“城市病”快于城市发展的传统城镇化路子已经难以为继。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城镇化模式的重大创新,它从根本上解决了城市发展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以人为核心,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维护和增进进城农民或农业转移人口的福祉。据有关方面调查分析,经过近些年的努力,农业转移人口的生存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他们就业层次低,住宿条件差,工资时常被拖欠,工作单位很少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或“三险一金”,子女就读的学校多数处于城乡接合部,家庭温馨缺失,文化生活匮乏。他们在公共场所、单位里遭受白眼、歧视和刁难的现象屡有发生。他们早已成为建筑、制造、物流、商贸、家政服务等领域的主力军,成为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却没有表达诉求、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他们工作生活在城市,城市却不接纳他们,他们也对城市感到一种疏离感。

      维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平等地融入城市,事关社会文明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既考虑短期投入也看长期收益,既享受人口红利又承担责任义务,把进城农民作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把为公民提供无差别的公共服务作为政府向纳税人应尽的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全覆盖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政策,但落户人数并没有明显增加。因为城市工作不稳定、生活成本高,进城务工人员更多希望两地权利同享,城市待不下去还有农村作为退路,因而“不愿回农村、不想转户口”的现象正在逐渐增多。对于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有地方反映,由于没有切割背后的城市福利,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婚姻登记、事故赔偿、人口迁移等,仍要区分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一些沿海发达省份推行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有多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待遇,各方面反映较好。在此基础上实行积分制入户,虽然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开了一条缝,但主要目的还是控制城市人口,还在强化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待遇,且门槛较高,转移农民能够办下来落户手续的并不多。

      这充分说明,应在居住证制度上做文章,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全覆盖。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分阶段实现户籍与福利脱钩,对城镇新增的公共服务产品不再与城镇户籍挂钩,逐步还原户籍人口登记和管理职能。改革的愿景是:一个家庭允许有若干个居住地,选择其中之一作为常住地,办理居住证,享有所在地的公共服务,离开常住地可以享受无差别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或通过互联网实现异地即时结算。

      把教育、就业、住房作为重点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实力提供的、旨在保障个人生存权和发展权所需要的最基本社会条件。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加大投入与深化改革相结合,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挂钩”,不断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目前,我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并轨,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也在有序向非户籍人口覆盖,下一步应把教育、就业、住房保障等作为工作重点。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员子女就学保障制度。抓住国家将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三个一批人”的机遇,调整土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障教育用地。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先推动有扩容需求的城乡接合部、新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扩建改造,增加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把配套建设中小学作为商品房开发的前置条件,学校未建成投用不得发放预售证。通过支教、托管、组建教育集团等方式,尽快提高薄弱学校和新办学校的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按照“钱随人走”的原则,对接受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发展民办义务教育,激发动力活力。

      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要深入开展“春风活动”等供需对接活动,为劳动力就业与企业用工牵线搭桥。大力推进劳务输出,鼓励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县、乡、村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所、站)的服务功能,推动城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面向所有常住人口,同等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同等免费享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扶持援助政策,将本地城镇户口享受的就业创业政策扩大到所有非户籍人口。加快推行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强化政府、家庭和用工单位三方的责任,政府保障学杂费等经费投入,家庭保证子女不得中途辍学,用工单位保证不聘用没有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人员,全社会共同努力,下大力气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

      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降低门槛,实现保障性住房向农业转移人口全覆盖。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农民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重点支持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定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解决产业集聚区内稳定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以租赁合同为依据,向包括农业转移人员在内的中低收入者给予房租补贴。

      (作者吕五权 吴冰单位:省委政研室)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