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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兴实体经济要注重发展民营经济

    发表时间:2017-05-19 00:00 内容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而民营经济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灵活高效等许多优势。当前,发展实体经济,必须注重发展民营经济。

      发展实体经济符合经济发展规律

      实体经济是指涉及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流通的经济活动,是现代经济运行的根基。一般说来,一个国家或地区实体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经济实力就越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也越大。当前,中国经济要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要跨入高收入国家,必须依靠实体经济的大发展。

      虚拟经济能够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并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但由于虚拟经济的产生以现实资本为基础,所获得的利润也来自于现实资本的生产,因此,离开了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近几年,我国的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债券市场等先后火爆,但如果实体经济长期不振,这些虚假的繁荣就很难持续。所以,只有以发展实体经济为基础,大力发展与实体经济相协调并能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的虚拟经济,才能促进整个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实体经济重在壮大民营经济

      实体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而民营经济具有产权清、机制活、动力大、效率高等天然属性。当前,发展实体经济要更多地注重发展民营经济,以更好地激发经济活力和动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实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支撑经济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的重要力量,在全省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到2015年底,河南非公有制企业实缴税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5.7%,进出口占全省对外贸易总额的60%以上,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74.3%,吸纳了全省80%以上的新增就业。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发展时期,河南要持续打好“四张牌”,需要民营经济勇挑重担;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需要民营经济发挥更大作用;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更需要民营经济增辉添彩。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抓实抓好。

      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当前,民营经济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总体出现下滑。目前民间投资下滑呈现时间短、速度快的特征,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就由2015年的16.6%下降到2016年的5.9%,回落了10.7个百分点。二是地区间高低不平。2016年,全省民间投资增长最快的鹤壁市与下滑速度最快的信阳市,相差21.1个百分点。三是产业间冰火同现。2016年,河南民间投资增长最快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2.8%,下滑速度最快的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下降50.5%,两者相差93.3个百分点。四是公私间落差巨大。过去河南民间投资增速一直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增速,2015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开始落后于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增速,到2016年底,全省国有控股投资增长56.0%,高于民间投资50.1个百分点。

      当前民间投资出现下滑,既有周期性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在经济下行背景下信心不足。一是没有意愿投。当前民企不敢投、不愿投,主要是经营风险大、生产成本高、实体经济赚钱难,导致自负盈亏的民间资本不愿意增加投资,不少民企宁愿持币观望,也不敢轻易投资,普遍进入“惜投”状态。二是没有能力投。由于民营企业的利润连续多年持续大幅下滑,企业自有资金少,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对投资能力构成了严重制约。再加上近年来股市、债市和期货的反弹以及房价的火爆,大量资金持续“脱实入虚”,对民间资金投入实体经济产生了明显的分流作用。三是没有地方投。当前民间投资增速下滑,主要是普遍感到传统产业不好做,新兴领域打不进,现实中遇到的行业准入、行政准入、心理准入的门槛,成为阻挡民间资本进入的高墙。

      加快振兴实体经济

      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需要,是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举措。当前要振兴实体经济,需要多措并举,协同推进。一是引导民营企业家坚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信心,认识到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帮助他们保持定力、抢抓机遇,提升投资预期。二是健全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着力解决非法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等问题。三是要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市政公用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推广PPP模式,大力采用BOT/BT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四是加快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出清僵尸企业,防止信用风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产品竞争力。五是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为民间投资让出更多的发展空间。六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度降低企业税费,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快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作者刘殿敏单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