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高地座谈会
聚焦省十次党代会
我们爱学习

    以市县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表时间:2017-09-27 14:12 内容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巡察是巡视制度的延伸和补充,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不断与时俱进,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这是党中央着眼形势任务需要,对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积极推进市县巡察的改革与探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只有延伸到基层才能体现全面性

      我们党的组织特点和党的事业需要决定了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基层组织体系看,截至2017年6月底,我们党已有基层组织451.8万个,其中基层党委22万个,总支部27.7万个,支部402.1万个;全国城市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建制村中党组织设置均超过99%,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覆盖率达99.6%,事业单位党组织覆盖率达94.7%,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91.3%,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67.9%,社会法人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58.9%。这种“根状”组织结构标志着越往基层,党组织根基扎得越深,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要落实到位、层层压实,就必须沿着党的基层组织脉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从党员队伍分布看,目前我们党党员总数已达8944.7万名,其中工人(工勤技能人员)709.2万名,农牧渔民2596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255.1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56.2万名,其他职业和身份人员2828.2万名,这些党员绝大部分分布在生产、工作、经营第一线。按照《党章》规定的“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的要求,要使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必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监督触角伸向每一个党员。从党的事业发展看,我们党的事业之所以能不断发展壮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之所以能落到实处,最基本的依靠就是党的基层组织以及基层组织中的每一个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净化政治生态、树立优良作风,凝聚起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基本力量。

      市县巡察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途径多种多样、方式各有侧重,但最根本的是建立一种自上而下、常规性的监督制度,而市县巡察制度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项根本抓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巡察作为党内巡视的拓展和延伸,与党内巡视同宗同源、一脉相承,是完善党内巡视工作格局、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

      市县巡察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县巡察能够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依照当前党内监督巡视格局,中央巡视到省、延伸到市,省级巡视到市、延伸到县,建立市县巡察制度填补了县以下巡视监督空白,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巡监体系,实现了巡视巡察监督全面覆盖。在市县巡察中,通过巡察市直部门和县直部门,使触角延伸到机关每一个总支、支部和党员,实现监督工作横向到边;通过省辖市巡察到县级、延伸到乡级,县级巡察到乡级、延伸到村级,实现市县监督工作纵向到底。另一方面,市县巡察制度能够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由于各级党委政府更多地关注经济指标和社会稳定,党的建设工作有所弱化,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加大管党治党压力,突出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成为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多次进行部署,全国336个市地、2483个县区巡察工作进入了常态,且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多项举措创新完善市县巡察工作

      党中央新近颁布的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明确要求,“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同时规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这些要求是在系统总结巡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为建立创新市县巡察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

      市县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要从三方面入手推进市县巡察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切实加强巡察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构建设。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努力做到巡视与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市县党委要站在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高度,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察组,定期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承和发展既有的巡察工作经验,创新巡察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巡察制度与巡视制度无缝对接。建立健全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等制度,完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的有效机制。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将巡察各个环节的任务、目标、程序、责任具体化、规范化,推动巡察工作事事有章可循、整体有序运转。三是结合基层实际,依法依规推进巡察工作,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例如,针对基层“熟人社会”易受人情干扰的实际,可在巡察力量、时间、方式、分工等方面进行总体统筹,以异地互察破解人情干扰、跑风漏气等问题。针对市县两级同一系统、相同部门廉政风险点相同,存在问题具有关联性的实际,可探索市县联动、专项巡察。再如,针对常规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多、表面问题多、巡察效果较难体现的实际,探索常专结合的巡察路子,确保巡察效果。 (作者万银锋系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