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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支持力度仍待加强

    发表时间:2018-06-14 08:22 内容来源:经济日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查(2016)显示——

      政策支持力度仍待加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2016)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强,在带动“三农”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是我国高质量农产品的重要供给力量。

      一是相比普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教育水平普遍更高,更加年轻化。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具有更为丰富的商业、政治、金融等社会资源,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二是在社会带动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有利益返还,对农户增收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农户科技知识培训、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一股十分重要的力量。调查数据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但扮演了农业技术推广的角色,同时其所构建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涵盖了全国农户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资源节约型技术应用的“主力军”。在所调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已经采用信息技术的比例占30%左右,促进了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

      四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低,拥有较高的资产周转率,销售净利润率和资产报酬率总体较高,且资产报酬率的地区差异较小,具有较强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且总体呈上升势头。

      五是品牌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对未来发展前景看好,创新意识普遍较强,并且对未来生产经营状况普遍看好。

      六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使用信息技术方面有较大优势,发展潜力巨大;但组织制度设计欠缺,金融可及性不高、政策支持力度弱等因素也制约其进一步发展。

      虽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加以改善。

      首先,我国农产品质量改善任务十分艰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临巨大挑战。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三品”认证的比例不高,认证级别较低,绿色生态可持续生产方式不容乐观,化肥、农药、农膜投入仍然偏多,这也为推进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方向。

      其次,政策支持力度亟待加强。目前针对新主体的政策支持尤其是金融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现有政策支持力度不是很满意。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密度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一方面政府的产业、金融、激励政策存在不均衡现象,只有极少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了较大力度金融政策支持,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未来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郭文鹃)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