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高地座谈会
聚焦省十次党代会
我们爱学习

    发展集体经济筑牢振兴基础

    发表时间:2018-08-08 08:47 内容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充分认清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努力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省委十届六次全会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把产业发展好,把乡村建设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新形势下,积极探索集体统一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找准适宜发展模式,打造一支头雁队伍,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合力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深化产权改革,激活内生发展动力。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是调动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厘清集体资产权属的重要手段。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全面查清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准确掌握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要明确界定集体产权归属,把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要在科学认定集体成员身份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把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组织成员,改变集体资产由原来的集体所有,为今后的集体成员按份共有,构建一套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发展的新模式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新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真正把农民组织起来、把资源整合起来、把产业发展起来,让农民享受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增强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科学谋划产业,找准适宜发展路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选准、选好主导产业是关键。要立足当地自然资源禀赋、交通区位条件,科学统筹谋划,找准发展路子。对特色农业资源较为丰富的村,要探索“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发展模式,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发展健康、绿色、有机等现代农业产业,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增加集体经营收入;对自然风光优美的村,要探索“集体经济+旅游公司”的发展模式,以村集体为主导、联合专业旅游机构,共同发展乡村旅游等第三产业,让青山变金山、水源变财源、荒地变宝地;对交通位置比较偏远的贫困村,要探索“集体经济+异地物业”的发展模式,政府统一协调置换若干个贫困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在中心城镇、工业园区等地理位置较好的地方,单独划出建设用地,统筹建设标准厂房、仓储设施等物业项目,实现产权独立、集中管理、异地租赁、收益归村,让贫困村同样能够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

      选优配强人才,打造一支头雁队伍。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集体强不强,关键看“领头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关键要有一个好班子,尤其是要选优配强带头人。要采取“选、派、请、调”等多种方式,培养造就一批发展集体经济的领军人物。要从本村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选拔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进入村两委班子;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派出一批驻村“第一书记”,发挥派出单位对口帮扶优势,协助村集体理清思路、选好项目、搞好经营;要把有发展眼光、有经营头脑、有市场理念的优秀外出务工人员请回家乡,通过返乡下乡人员的创业创新,来带领群众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无思路、无举措、无成效的村干部,要及时进行撤换调整,确保带头人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发展集体经济的成效与村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激励村干部凝心聚力抓发展,带领群众奔小康。

      完善扶持政策,夯实持续发展基础。精准完善的配套支持政策是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要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登记,妥善解决集体经济组织市场法人主体缺位问题。要逐步扩大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范围,引导财政支农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要研究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涉及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村级负担,增加集体收入和成员分红;要盘活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所需的用地指标;要加大农村宅基地复垦劵公开交易力度,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要探索建立银行、保险、政府“三位一体”的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贷款支持力度;要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土地的经营权、集体所有的农业设施设备抵押贷款试点,有效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抵押物不足问题。  (作者张道明系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