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4)⑧:2023年河南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研究报告
编者按
2024年1月9日,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主持编撰的《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在郑州发布。《报告》内容涉及民生建设、人口发展、社会治理、舆情应对、乡村发展、社会保障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增进民生福祉为主线,全面梳理了当前河南社会发展的形势特点、热点难点及问题挑战,并对2024年河南省主动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对策建议。为放大智库声音,增进民生福祉水平、促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河南建设,大河网学术中原对报告摘要刊发,敬请关注。
今日刊发《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4)⑧:2023年河南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研究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2022年3月,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指出,参与乡村振兴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其中。
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一)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阶段,如何解决乡村文化事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不足与农民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必须要回答的问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一方面拓展了为村民提供服务的渠道,提高了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另一方面,社会组织能够发挥其公益性、志愿性、专业性等优势为村民提供多样化、差异化、针对性服务,满足村民需求,有助于实现村民对美好、高品质生活的向往。
(二)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动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积极开展文化帮扶、教育帮扶等活动,增强农民现代市场理念、绿色发展理念等,实现“志智双扶”的目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增强村民现代发展理念,强化村民主人翁意识,使村民真正成为村庄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和社会治理的主体,提高村民和乡村的内生发展动力。
(三)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必须坚持在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内运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作为社会政策“沟通者”,听取民意;作为乡村治理活动的“承载者”,为乡村提供公共服务、开展乡村治理相关活动,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同时还发挥着赋能、动员村民的重要作用,社会组织将原子化的村民们组织起来,共同为村庄公共事务建言献策,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实现乡村有效治理。
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河南实践
(一)加强顶层设计
为发挥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河南省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关于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通知》,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此外,河南省也注重发挥乡镇(街道)社工站、乡村社区社会组织的源头治理优势,积极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乡村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河南省坚持立足省情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先行先试,积极响应中央政策,确立“因社”“因村”帮扶原则,注重将社会组织的专业特长、资源优势和村情、民情结合,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帮扶。
(二)搭建平台促供需精准对接
为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效度与精准度,河南省积极搭建平台,促进社会组织资源、服务与乡村实际需求对接。一是召开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业务对接会,推进社会组织结对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县。二是积极搭建项目对接平台,助力乡村振兴。各地市积极搭建平台,“问需于民”建立帮扶需求清单,“问计于社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建立易于困难群众“点单”、便于结对社会组织“接单”的供给清单,坚持对供需清单动态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帮扶工作靶向化发展。
(三)大力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
河南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发展,能够盘活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与经济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河南省作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先行地区,积极试点“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形成了以政府主导,农民为主体,社会力量为主力,中间社会组织(河南省乡创赋能中心)支持的实施体系,将自上而下的引导扶持与自下而上的自然生长两相融合推动乡创发展,推动文化资源、美丽资源转换为文化、美丽经济,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在地化探索
河南省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坚持将社会组织专业特长、资源和帮扶地区村情、民情紧紧结合起来的原则,注重因村制宜、“因社”施策,形成了一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在地化实践,如新县“五社联动”居家养老“戴畈模式”,漯河市“1+N”公益消费帮扶模式等。
三、河南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整体上来看,当前河南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由于受到体制机制、社会组织自身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其参与乡村振兴的广度、深度、效度,与其应当发挥出的功用存在差距。一是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和机制仍不健全。二是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不够充分。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人才队伍力量保障不足。
四、河南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提升路径
要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效度,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将自上而下的社会动员和自下而上的社会参与结合,真正实现以农民农业农村为主体推动的乡村全面振兴。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乡村振兴战略是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环境。要发挥好政府引导、统筹协调的功能,一是各级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间要做好资源、需求的对接,加强部门协作;二是要搭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平台;三是政府要用好乡镇社工站这一平台,以平台汇聚专业人才、链接和整合资源。要发挥好政府激励和监督的功能,首先要对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其次,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政府既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组织日常运行的监管;最后,要根据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效果实施一定的奖励,激励社会组织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实施有效的举措助力乡村振兴。
(二)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能力
提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效果关键在于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提高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第一,要增强社会组织的筹资能力。社会组织既要积极的争取政府资金资助,也要探索付费提供服务模式,增强资金自给能力。第二,积极建设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在做好人才“增量”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优化人才“存量”工作,注重人才发展的可持续性。第三,提高社会组织的创新能力,社会组织要以自身专业能力为基、创新为本,采用具体、灵活的举措助力乡村发展。
(三)积极培育农村社会组织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激发、增强村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要重视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发挥农村社会组织熟悉村情、民情的重要优势,发挥其激发村民内在动力、调动村民发展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乡村社会活力的重要作用,促进乡村发展。一是积极建设农村社会组织。发挥外部社会组织、乡镇社工站等作用,使乡村“草根”组织正式化、规范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二是增强对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增加乡村社会组织的经费支持,以开设讲座、培训班等形式注重对农村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的培养。
(四)技术赋能:创新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方式
当前,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拓宽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空间和想象力。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将信息技术作为重要的媒介,使之能够在创新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方式、整合资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比如社会组织可以立足自身专业基础,打造系列的不同专题的公益直播课,农民通过观看直播课提升自身能力,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富足农民精神世界。社会组织也要通过互联网来拓展资源渠道,公益助农,积极整合资源用于乡村建设。
(作者:王思琪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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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久燕